保存空間,也保存生活

地址:

大稻埕歷史街區泛指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周邊,包括貴德街與延平北路等地。

交通方式:

至捷運中山站或雙連站,轉乘公車往迪化街。

參觀資訊:

建議在近午時分至傍晚前參觀,晚間七點後迪化街店家多已休息。

叛知識:

發展權轉移(Transfer of Development Rights)

1940年代英國政府在土地所有權外提出發展權概念,指土地上可供開發的潛能。1942年的英國烏斯沃特報告(Uthwatt Report)限定發展權為國有,任何企業或個人開發需徵得政府同意,且開發過程所導致的土地增值,其利益全歸國有。儘管1953年工黨下臺政策告終,但發展權概念卻移植到各地。

紐約是最早實施發展權移轉的都市。1961年美國政府修改土地使用分區制度(Zoning Resolution),實施容積率( oor area ratio)、設置容積獎勵,鼓勵私部門投入公共建設。容積是發展權具體化的測量單位,指土地上可興建的樓地板面積。1968年紐約中央車站保存,首次因歷史保存實行發展權移轉,為保存車站而損失的容積,可以移轉到鄰近開發街廓,或指定的開發地區。

簡言之,發展權移轉、容積獎勵制度,原是都市發展管制工具,而非以開發獲利為目的。只是在資本主義運作下,發展權落實為可分割計算的標準容積,成為政府刺激經濟發展的手段,甚至是資本家獲利的捷徑。臺北最具爭議性的案例是「臺北好好看」政策,地主將空地短暫變為綠地,可獲得上限百分之十的容積率,短期內綠地看似增加,但十八個月期滿後,綠地將變回高聳的水泥豪宅,建商獲取多數利益。此政策被批為「假公園、送容積、真豪宅」。2012年6月監察院發表調查報告,直指「臺北好好看系列二」有適法性疑慮,請北市府改善。

延伸閱讀:

顏亮一(2006)〈市民認同、地區發展與都市保存︰迪化街個案分析〉,《都市與計劃》,第33 卷第2 期,頁93-109。

鄭良文(1996)《阿信與總督 : 日據時期反殖民城市文化史研究》,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論文。